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
污染防治措施:
1.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,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进行收集、处置,每月2月日前向生态环境局申报本单位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。
2.危险废物转移时,填写转移联单并存档。
3.严格按照经营范围收集危险废物,入库、出库前确认包装完好。
应急处置措施:
1.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时,一发现人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,马上通知危险危废仓库管理人员和安全员,一时间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,防止污染扩大,若有人员受伤,应及时送医救治。
2.现场处置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装等防护用品,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对现场进行处置。
责任区:危险废物贮存区域 急救电话:120 消防电话:119
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 2022-11-23 本文被阅读 2110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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